人物
时段
朝代
诗文库 正文
刘定下第 北宋 · 沈遘
六科收贤才,所得岂非真。
奈何如刘子,反尔弃若沦。
众颇为我嗟,我斯自能信。
言也尚莫知,行之得无讱。
谢去不复顾,所重非吾身。
孝友且为政,况兹有民人。
广陵昔富都,今已空残甚。
行矣思(四库本作欲)自强,公卿皆子任。
婺源县建学记熙宁四年八月1071年8月 北宋 · 孙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五、《古今图书集成》选举典卷二一 创作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
三代之所以治天下,损益有所不同。
至于学校以养士,乡党以兴贤能,千数百载之间,未之有改也。
先王之迹熄,下更汉、唐,仁君义主欲有为于天下,未尝不以得士为先急。
然养之不以其素,求之不以其道,虽欲因时以就功名,而俊伟杰出,有纪于当世,考之以先王之法,观之以大学之序,则彼焉能胜其任哉。
宋兴百年,仁宗皇帝始诏天下立学,盖有意于礼乐教化之事矣。
今上即位,患学者弊精神于无用之诗赋,不足以应治官临民之实,三年,始御集英殿试礼部贡士,策以致治之极;
明年,遂下诏黜诗赋之科,使士明一经而求义理之所在,盖将遍得天下明经之士,以官使焉。
夫诗赋之文,能言者知其无用。
然自庆历以来三十馀年之间,朝廷以古文相尚,州县推行诏书,往往建庠序,教诸生,朝夕从事于六艺之文,虽隐约穷陋,多能喻上意,厌于雕篆淫浮之辞矣。
故登科第,立朝廷,号多经术之士
上因人情之所愿,欲顺其势而利导之,反之所本,故天下翕然驰而赴之,莫有参差不齐之论。
朝廷方兴学校,推三代选举之法,庶几于古治。
呜呼,其盛矣哉!
当是之时,秘书丞刘君定为县于歙之婺源,治成事简,邑之子弟从之学者,率常百有馀人。
学者患其庙学庳也,相与请于州,易地而新之。
盖经始于庚戌九月,越明年六月以成,凡为屋百有二十楹,而庙学之所宜有者皆具。
材力不出于凡民,故无扰;
簿领不关于胥吏,故无弊。
因其时之閒暇,而无事于督责,故其成也迟久而壮大。
刘君之为县,知其所先后缓急,邑人信而服之。
又遭其时,得推所闻于学者,故能成此而不劳。
然予闻之,学不患乎难知,患乎莫能行;
不患乎难至,患乎莫能返。
学者皆知宗孔氏矣,乃或得其粗而遗其精,或见其高而忽其下,或彷佛其一端,而不量其力之称否。
故问农圃者有所不言,问鬼神者有所不答,问为政对之不同,而终其力之所至,岂苟相为异也哉!
所以教之者各当其分,达之各尽其材而已。
故其徒有可以治千乘之赋、任南面之责者,至于朝诸侯、有天下,则颜子一人而已矣。
以彼诸子之材,有圣人为之师,日闻其所未闻,见其所未见,卒所以成就之者若此。
呜呼,学其不既难矣哉!
若夫后世之士,去圣人既已久远,得其书读之,不尽其意,又不谨其所习,则其入于杨、墨、申、韩之学也,将孰禦之哉?
予既爱刘君之治,又嘉其邑人服从其令,以相勉于学,悉力以营新宫。
思所以传示永久,则相与千里而丐文于予,因为原本朝兴学之次序,告以学者之所难,以相其邑人,使之归镵诸贞石,立之庑下,以俟朝廷教化之成,而婺源之士多成材也。
刘君字子先鄱阳人,好学而有文章,盖其志将有为,以见于世云。
熙宁四年八月十五日承奉郎、守右正言、直集贤院、知广德军管内劝农事骑都尉、赐绯鱼袋、借紫孙觉记。
按:民国《重修婺源县志》卷六五,民国十四年刻本。
刘氏家训序 宋 · 周紫芝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太仓稊米集》卷五一
余友刘君子先,同郡泾邑人
始其家甚贫,乃挟策躬耕,力治生业,以俭约自持。
久之,寖有馀赀,稍自给。
泾当兵盗之馀,民多流冗,皆散而之它。
南亩荆棘动连阡陌,有力者往往请于有司,占以为籍,独子先所治不过常产。
余尝怪而问之曰:「邑有馀土,子有馀力,何不择其膏腴者稍增垦之」?
先笑曰:「是非君所知。
吾祖尝有遗训,不敢忘也」。
因为余诵其五世祖赞善之言,大略以二事垂戒后世:「其一,不得以世禄补子弟官,使稚弱不通古今之务者出为民害,以绝吾嗣;
其一,不得务广田园,使嗜利而好奢者因以废学,以绝吾教。
其言今尚存,自吾上世无敢不奉其训者,顾不肖其忍违之」?
呜呼,亦可谓仁人之言矣!
刘氏世为泾人,自赞善公始登进士第,其子侍郎相继登科。
侍郎生二子:仲氏仕不甚显,伯氏仕御史,皆登进士第
御史神宗皇帝谏官熙宁间常以十事言大丞相王文公,词甚切直,闻其名者为凛然。
御史公生二子,皆贤而有文,为布衣时与枢相蒋公游,同年登第,而仲氏之子亦以文词取乙科,为池州青阳县尉
赞善以迄县尉君凡五世,卒无一人以荫补官者。
虽仕宦达与不达固似不同,要之世有名士,咸以射策决科自列仕籍,相继不绝。
余尝怪其初以一言垂训乎后,而子孙守之至五六世而不忘,天所以报之者亦与其言适相符契。
至于佩服其言而力行之,则其为报殆未易量也。
韩休、穆宁皆撰家训以遗子孙。
开元间言家法者尚韩、穆二家,其后子孙皆有贤行,能世其族。
然而薄于爱子而厚于忧民,笃于尚义而鄙于近利,其观摹宏远如赞善公者未之有也。
子先将以其言刻之墓左,使仆记其本末以示将来。
虽言词之陋不足以颂公之美,庶几托盛事以为不朽之传焉。
绍兴五年六月中休日序。
伏阙上书理清河王 北魏 · 韩子熙
 出处:全后魏文卷三十一
窃惟故主太傅清河王,职综枢衡,位居论道,尽忠贞以奉公,竭心膂以事国,自先皇崩殂,陛下冲幼,负扆当朝,义同分陕。
宋维反常小子,性若青蝇,污白点黑,谗佞是务,以元叉皇姨之婿,权势攸归,遂相附托,规求荣利,共结图谋,坐生眉眼,诬告国王,枉以大逆。
赖明明在上,赫赫临下,泥渍自消,玉质还洁。
谨案律文:诸告事不实,以其罪罪之。
遂无罪,出为大郡,刑赏僭差,朝野怪愕。
若非宋维为计,岂得全其身命,方抚千里?
王以权在宠家,尘谤纷杂,恭慎之心,逾深逾厉,去其本宅,移住殿西,阖门静守,亲宾阻绝。
于时吏部咨禀刘腾,奏其弟官,郡戍兼补。
及经内呈,为王驳退。
由此生嫌,私深怨怒,遂乃擅废太后,离隔二宫,掠拷胡定,诬王行毒,含龄戴发,莫不悲惋。
及会公卿,议王之罪,菲不俛眉饮气,唯咨是从。
仆射游肇,亢言厉气,发愤成疾,为王致死。
王之忠诚款笃,节义纯贞,非但蕴藏胸襟,实乃形于文翰,搜括史传,撰《显忠录》,区目十篇,分卷二十。
既欲彰忠心于万代,岂可为逆乱于一朝。
乞追遗志,足明丹款。
籍宠姻戚,恃握兵马,无君之心,实怀皂白。
擅废太后,枉害国王,生杀之柄,不由陛下,赏罚之诏,一出于
名藩重地,皆其亲党,京官要任,必其心腹。
中山王熙本兴义兵,不图神器,戮其大逆,合门灭尽,遂令元略南奔,为国巨患。
奚康生国之猛将,尽忠弃市。
其馀枉被屠戮者,不可称数。
缘此普天丧气,匝地愤伤。
致使朔陇猖狂,历岁为乱,荆徐蠢动,职是之由。
赵高秉秦,令关东鼎沸,今元叉执权,使四方云扰。
自古及今,竹帛所载,贼子乱臣,莫此为甚。
开逆之始,起自宋维,成祸之末,良由腾矣。
而令凶徒奸党,迭相树置,高官厚禄,任情自取,非但臣等痛恨终身,抑为圣朝怀惭负愧。
以臣赤心㥪娄之见,宜枭诸两观,洿其舍庐,腾合斫棺斩骸,沉其五族。
上谢天人幽隔之愤,下报忠臣冤酷之痛。
方乃崇亚三事,委以枢端,所谓虎也更傅其翼。
朝野切齿,遐迩扼腕。
蔓草难除,去之宜尽。
臣历观旷代,缅追振古,当断不断,其祸更生。
猜忍,更居衡要。
臣中宵九叹,窃以寒心,实愿宸鉴,早为之所。
臣等潜伏闾阎,于兹六载,旦号白日,夕泣星辰,叩地寂寥,呼天无响。
卫野纳肝,秦庭夜哭,千古之痛,何足相比。
今幸遇陛下睿圣,亲览万几,太后仁明,更抚四海,臣等敢指阙披陈,乞报冤毒(《魏书·韩麒麟附传》。灵太后反政,子熙与怿中大夫刘定兴、学官傅灵檦、宾客子慎伏阙上书。)
宋杀王彧1100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六六、《苏文忠公全集》卷六五、《历代名贤确论》卷六三 创作地点:海南省海南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儋州市
宋明帝诏答王景文,其略曰:「有心于避祸,不若无心于任运。
千仞之木,既摧于斧斤;
一寸之草,亦悴于践蹋。
晋将毕万,七战皆获,死于牖下;
蜀将费祎,从容坐谈,毙于刺客。
故甘心于履危,未必逢祸;
从意于处安,未必全福」。
此言近于达者。
明帝竟杀景文,哀哉!
景文之死也,诏言:「朕不谓卿有罪,然吾不能独死,请子先之」。
诏至,景文正与客棋,竟,歛子纳奁中,徐谓客曰:「有诏,见赐以死」。
酒至,未饮,门生焦度在侧,取酒抵地,曰:「丈夫安能坐受死,州中文武,可以一奋」。
景文曰:「知卿至心,若见念者,为我百口计」。
乃谓客曰:「此酒不可相劝」。
乃仰饮之。
苏子曰:死生亦大矣,而景文安之,岂贪权窃国者乎?
明帝可谓不知人者矣。
按:明刊《三苏文粹》卷四○题作《王景文》。
刘定不当除京西南路提刑元祐六年三月 北宋 · 朱光庭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近除刘定京西南路提刑
按,天姿刻薄,罪恶不一,向任河北路提举保甲,一路被害,众所共知。
岂可更擢监司,复为一路之害?
刘定狄咨罪状奏元祐元年三月乙亥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二
伏以先朝始议推行天下保伍之法,要在辨察奸伪,屏除盗贼而已。
小人欺罔,遂进邪说,令教府界三路之民,使之知兵。
呜呼,其亦不思而已矣!
自先王道德之泽熄而礼义之俗坏,三代井田之法废而兼并之徒兴,千百年间,积习陵夷,兵民乃判。
世变之异,惟圣智为能通之。
太祖太宗雄材大略,深虑远谋,并一四海,降慑群雄,措子孙帝王万世不拔之规模,顾不知养兵之为费,而独严兵器之禁者,示民不可使知兵也。
府界三路保甲,患害虽均,而河北为甚者,使者之罪也。
刘定上挟章惇之奸党,下附狄咨之庸才,内纵巡教指使,恣为诛剥,外为姑息宽假,抑沮州县,使法令行乎其民,大肆凭陵,公行恐喝。
真定、获鹿之变起于后,而澶、滑之盗作于前。
祖宗社稷之灵,圣听睿断之果,不惑乎奸言邪说,卒从废减,不然,患害未易知也。
今馀毒遗孽,其弊犹存。
奸恶之魁,既已屏斥于外;
刘定、狄生事起变,罪状显然,假息窃视,冀于幸免,未正典刑,深郁士民之愤。
伏望圣慈察获鹿、澶、滑之变,职刘定、狄之由,早正其罪,重行黜削。
其后来颁降教阅画一事件指挥,乞令枢密院再加详议,约束禁止,以全祖宗万世不拔之规模,则天下幸甚!
〔贴黄〕周世宗复三关故地,我祖宗平四方僭窃,未尝藉民兵也。
前日陕西军贼王冲盘礴数州之间,每入团教场,则保甲环拜纳兵仗而走,则知保甲不足用以战,而适足为患耳。
刘定、狄以教场内地所种菜,配卖与保甲,取其入为己用。
、咨身且如此,则左右使令之人,安得不肆为诛剥乎!
张先十咏卷乾隆辛巳 清 · 弘历
五言律诗 押覃韵 出处:御制诗三集卷九
东都才少一,西洛便虚三。
桥梓高年并吴兴太守马寻会六老于南园人各有咏而胡瑗为之序时卫尉丞张维年九十一后其子先所自爱十咏诗绘传是卷时年亦八十二矣),丹青子舍参。
故知成独步,讵止助佳谈。
丁甲何烦守,六星瑞曜含。
论邪正劄子元祐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崇政殿进呈,奉旨留中。)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四一、《范太史集》卷二六、《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八、《宋宰辅编年录》卷八、《宋三朝纪要》第二册第一一页、《宋史》卷三三七《范祖禹传》、《宋史纪事本末》卷四六
臣伏见熙宁之初王安石、吕惠卿等造立新法,先言天不足畏,众不足从,祖宗不足法,使朝廷不惧灾异,不恤众言,悉变更祖宗旧政。
多引小人以误先帝,勋旧之臣屏弃不用,忠正之士相继引去。
又启导先帝用兵开边,结怨外域。
至熙宁七八年间,天下愁苦,百姓流离。
幸赖先帝圣明觉悟,再罢安石,两逐惠卿,终元丰之世不复召用。
而所引小人已布满中外,不可复去。
蔡确连起大狱,王韶开边熙河章惇开边湖南沈起引惹交贼。
寇陷三州,朝廷讨伐,前后死伤二十万。
吕惠卿、沈括、俞充、李稷、种谔等兴造西事,死伤者又二十万。
先帝悔悼,亲谕辅臣曰:「安南、西师,死伤皆不下二十万,朝廷不得不任其咎」。
又言:「吕惠卿可诛」。
元丰之末吴居厚行铁冶之法于京东王子京行茶法于福建蹇周辅行盐法于江西李稷、陆师闵、李元辅行茶法市易于西川刘定教保甲于河北
此诸路之民,皆愁苦嗟怨,比屋思乱。
当此之时,人心懔懔,朝夕不保。
幸赖陛下与先太皇太后蚤从众言,悉罢新法,修复旧政,天下之民如解倒垂,九年之中,海内晏安。
事理无疑,明如日月,外至戎狄,无不咸赖。
唯是向来所逐小人日夜伺候今日事变,妄意陛下不以修改法度为是。
如使小人得至朝廷,必进奸言,上以惑误陛下,次以倾害善人,下以胁持群臣。
万一陛下过听,而小人复用,岂唯正人不敢立朝,臣恐宋室自此陵迟不复振矣。
臣每思元丰之末,人心已离,不意朝廷复有今日,所以不避万死,为陛下明言之。
伏望陛下常以社为念,深惩小人倾危国家,明谕执政大臣,凡向来所逐,除已死亡外,存者屏废永不复用,则海内无不安枕矣。
取进止。
吉州刺史本州防禦使崇信军节度使谯国公墓志铭元祐九年二月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六三、《范太史集》卷五二
公讳世采,字徽之
曾祖楚康惠王德芳,祖英国公惟宪,考荣安僖王从式
初赐名,补太子右内率府副率
右监门率府率右千牛卫将军右监门卫大将军右武卫大将军高州刺史右羽林军大将军茂州团练使和州防禦使,迁吉州
恭肃,容貌严整,每造朝,进止可观。
奉祠陵庙多被选,未尝有失。
仁宗尝书「忠孝」二字面赐之。
嫡母高夫人早卒,藁葬英公别茔。
荣王薨,公表请迁祔王墓,竭力以奉大事,宗室称孝。
所生母李氏,公未胜衣,被出,转徙失其所归。
高夫人丧毕,公勤恻哀疚,形于寤寐,访求得之,封长寿县太君,殁赠安康郡太君
侄令磋早夭,嗣续不立,公为经画后事,躬视细务,用度一出于己,人以为难。
公生于宗邸,不喜纷华,约身持法,好施乐善,没之日,家无馀财,诸子贷俸以毕襄事。
元祐四年五月壬午卒,年五十。
娶高氏,供备库副使宪之女,封文安县君,卒。
继室以庆州经略使裕之女,封崇安县君
太皇太后之从妹也。
十七男:曰令祁,成州刺史
曰令祛,宁州刺史,皆右武卫大将军
曰令画、曰令缶,皆右监门卫大将军
令璋庄宅副使
曰令惠,右侍禁
曰令鲧、曰令㻟,皆左班殿直
曰令箌、曰令,皆右班殿直
七人亡;
曰令祝,右内率府副率,曰令瑹、令駴、令腾,皆左班殿直
曰令箌;
馀二人未名而夭。
女六人,适康承益、李谅、李谊、薛恭之、管泳,并奉职,一早夭。
孙男十一人:曰子礼三班奉职,早夭;
子圭、曰子愿、曰子思,皆右班殿直
子先、曰子行、曰子生、曰子徊、曰子瑡,皆三班奉职
曰子告、曰子礼,未官。
孙女十五人。
九年二月己酉,葬河南永安县
铭曰:
煜煜荣王,克大其后。
公实似之,忠孝两有。
帝锡之书,焕若星斗。
惟其令名,没而不朽。
杂说(七) 北宋 · 黄裳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五八
合异为同,《易》之道也。
天下之道,散同而已。
冒天下之道,此《易》所以无体,无乎不为。
盖非冒天下之道,不足以为《易》。
道为天下之母,然后寂然之中,生出有象,长育有器,建立有法。
老者入死,故穷则变;
少者出生,故变则通。
往来不穷,新故相代,故通则久。
夫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易》之道也。
黄帝、尧、舜、禹、汤,通其变,使民不倦;
神而化之,使民宜之,遵《易》之道者也。
不以人废天,不以故灭命。
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乾坤役使六子者也,其言能变,化成万物,所以不及天地。
其言山泽通气,风雷相薄,则曰天地定位而已。
「既有典常」者,《易》之书也;
「不可为典要」者,《易》之道也。
言要以其不及详,言常以其不及变。
典之为道,要常而已。
典者道之降,则者典之降,法者则之降。
《易》之道至于为书,亦已粗矣。
然而不言法则何也?
以《易》而示他经,则其为书犹主于道焉。
《礼》以世法为主,《诗》以人情为主,《书》以时务为主。
「变动不居」,至「惟变所适」,言《易》所以为道,其出入以度。
至「既有典常」,言《易》所以为书。
《易》之为书,有道存焉。
故以同民患则有济天下之仁,以前民用则有周万物之智,不可远也。
尊之如父,亲之如母。
其入以度,使内知惧,则虽入无保,如有辅翼之者;
其出以度,使外知惧,则虽出无师,如有教之以事者。
虚一之中,真性存焉。
利欲不能复炎,其犹井欤!
既洁净矣,无事乎渫;
既正固矣,无事乎渫。
其地冽,其泉寒,供物之求而已。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易》之道也,故能与天地为终始。
万物入死矣,天地未尝有终;
万物出生矣,天地未尝有始。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易》之道也,故能与天地准。
是故形体之所覆载,情气之所交感,未尝有馀,未尝不足。
天地,物之大者尔,未离乎物,而不与物同为始终有馀不足。
夫何故也?
《易》有所与故也。
反身自爱,致静而动之谓仁;
复本反始,以齐万物之谓道。
《复》之初九,一阳来复之时,万物归根之地。
其冥也,为明之藏,为物之复始;
其罔也,为有之舍,为物之资始。
以人言之,则反身自爱,致静而动之仁;
以天言之,则有复本反始,以齐万物之道。
道与仁相为左右,道与物相为得丧。
六四与初为应,从道者也;
上六迷复,徇物而往者也。
貌、言、视、听、思五者,君以仁民者也;
雨、旸、燠、寒、风五者,天以生物者也。
是故肃、乂、哲、谋、圣五物之时若之,狂、僭、豫、急、蒙五物之常若之。
圣人之治天下,无狂而能肃,无僭而能乂,无豫而能哲,无急而能谋,无蒙而能圣。
是故五物未尝极备,而亦未尝极无,数或有之。
圣人能以五事裁其有馀,成其不足。
《易》曰「裁成天地之道」,则成能乎其中矣;
「辅相天地之宜」,则成位乎其中矣。
舜以禹、皋陶为己忧,故「臣作朕股肱耳目」,特以命禹。
「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特以谕皋陶
夫禹、皋陶与舜为一体者,而舜或失之,则一体废矣。
为己忧也,不亦大乎!
「无有作好,遵王之道」,为「惟辟作福」言之;
「无有作恶,遵王之路」,为「惟辟作威」言之。
好恶不作,公生明夷旷之中,遂无万物之累。
故言其无滞碍,则曰「王道荡荡」;
言其无险厄,则曰「王道平平」;
言其无邪枉,则曰「王道正直」。
遵王之道,则有作福之仁;
遵王之路,则有作威之义。
会而归之,以立有极之本;
散而行之,以致有极之用。
方其会而归之,未始有好,故能无作好;
未始有恶,故能无作恶。
无偏无党,或见于公;
无反无侧,或见于正。
此则有极散而行耳。
人之于学,有情然后好善,有志然后向善。
情有好恶,志有向背。
以好恶之情,好善而恶恶,则《孟子》所谓若其情者也;
以向背之志,向善而背恶,则《书》所谓逊志者也。
盖惟穷理之学为能逊志,学在耳目之间,未有能逊者也。
「惟学逊志」,则有受道之资;
「务时敏厥修」,则有致道之力;
「乃来」,为其质有所受,力有所致故也。
高宗之学,「暨厥终罔显」,岂非志之所在有所未逊欤?
高宗之命说曰:「尔惟训于朕志」。
说之训高宗曰:「惟学逊志」。
学之序,能辨志,然后能逊志,能逊志然后能继志。
辨志,求道之时也;
逊志,从道之时也;
继志,会道之时也。
志于道则无累,志于仁则无恶。
伏羲、唐尧、周公无成与亏者,同乎道也;
有成与亏者,异乎法也。
可异者法而已矣,道不可异也。
荀卿以「道过三代谓之荡,法异后王谓之不雅」。
然则荀卿所谓道与法者,异乎吾所谓道与法也。
雄之言曰:「法始乎伏羲,成乎尧,匪伏匪尧,礼义哨哨」。
其贤于荀远矣。
道者天,相天者人。
道无形也,视之不见;
道无体也,抟之不得,且无所由也,无所居也,无所行也,无所止也。
及其之乎上者,其数三天;
之乎下者,其数两地。
参伍以变,错综其数,偶者合之以奇,奇者合之以偶。
生者斯成,始者斯终。
积刻而为辰,积辰而为日,积日而为月,积月而为时,积时而为岁。
有生类不能逃此。
五行之数,有生有成,有奇有偶,有盛有衰,有清有浊,或相制,或相顺,或有馀,或不足。
有生之类,食息嚬笑,上下小大,不能逃此。
言其道也,或居乎小人,或居乎君子;
言其位也,或居乎上,或居乎下;
言其分也,或居乎富贵,或居乎贫贱;
言其情也,或居乎厚,或居乎薄。
安其所居,不相乖异,此天相之也。
五典以叙,五礼以秩。
其为彝也,始终之不可穷;
其为伦也,先后之不可乱。
然而九畴之类,「初一曰五行」,非人所与焉;
「敬用五事」,「农用八政」,「协用五纪」,「建用皇极」,「乂用三德」,「明用稽疑」,「念用庶徵」,安其所居,不相乖异,此人相之也。
叙者以惇,秩者以庸。
不可穷者,推之使通;
不可乱者,辨之使治。
天子施礼于诸侯,以十有二牢,以多为贵也;
诸侯报礼于天子,膳以牲犊,以少为贵也。
以多为贵者外心也,以少为贵者内心也。
《礼器》曰:「古之圣人,内之为尊,外之为乐,少之为贵,多之为美」。
诸侯之于天子,观天下之物,无可以称其德者,得不以少为贵乎?
《郊特牲》曰:「牲孕弗食,祭帝弗用」。
诸侯之膳天子,上同乎帝,尊贵之也。
天子之于诸侯,为之牢礼之数,而诸侯之待王官也,令百牲皆具,乐美之也。
盖谓待王以多则为亵,待百官以少则为简。
故《礼器》曰:「先王之制礼也,不可多也,不可寡也,惟其称焉(此条又见《永乐大典》卷二○四五八。)」。
不矜而庄,人之道也;
不言而信,天之道也;
不厉而威,神之道也。
致民力而望地利,可必也;
致地利而望天时,不可必也。
天时之运,丰登中下,未始有常。
先王以耕计积,以仂计用,以釜计食,非其吝人以自养也。
为国备天时之变,则以耕计积;
为民应天时之变,则以釜计食。
司稼一年之上,不出敛法,则其取财有义。
廪人以岁之上下数邦用,则其用财有礼。
天时之变,其所生者弗盛,而国之所积厚焉;
其所取者弗多,而君之所用杀焉。
六刑为六行而设,造言乱民之刑,为六刑而设。
六行之数不明,造言者乱之也;
六行之俗不成,乱民者害之也。
孟贲之不动心也以力,告子之不动心也以言,孟子之不动心也以德。
有力者不必有言,故孟贲之勇,众力能胜之;
有言者不必有德,故告子之勇,众辩能胜之;
孟子之勇不可为众,举天下之辩,穷天下之力,未有能屈之者。
孟贲、告子区区言力之间,何足道哉!
公孙丑孟子孟贲远矣,将欲贤孟子,不知其实卑之也。
孟子所以言「告子先我不动心者」,以鄙公孙丑之言欤!
「告子先我不动心」,且未足以为贵,则虽过孟贲远矣,何足以进我哉!
北宫黝之勇,知用其气而已,不及自守;
孟施舍之勇,知守其气而已,不及自反。
知用其气则养之无所在,故曰「北宫黝之养勇」。
知守其气则养之有所在,故曰「孟施舍之所养勇也」。
孟施舍量敌虑胜,与夫自反相似;
「视不胜犹胜」,与「千万人,吾往矣」相似,北宫黝「恶声至,必反之」,与夫「不可者拒之」相似。
二子之勇,皆不及是,故曰「未知其孰贤」。
北宫黝「思以一毫挫于人,若挞之于市朝」,此使于区区之气者;
孟施舍「量敌而后进,虑胜而后会」,此使于区区之智者。
量敌虑胜,能虑人矣,不能虑己。
「无严诸侯,恶声至,必反之」,且不能虑人,而况于己乎?
然而皆末耳,本之则无如之何。
及之有知,居之有仁,行之有义,此曾子所以为勇之大者。
直在人,曲在我,则「褐宽博,吾不惴焉」;
曲在人,直在我,则「虽千万人,吾往矣」。
心,志之君也;
志,气之帅也;
气,体之充也;
体,气之寓也。
人之气时发于心,君无志以将之,则趋蹶而已。
君子尝使其气,次志之所至。
志之所至为之限,而气不得以过之。
过其所至,则犹新生之犊,猖狂妄行,驱而纳诸罟擭陷阱之中,莫之知辟者众矣。
君将有为也,任志而用之;
帅将有行也,任气而用之。
持其者,心为之君而已。
北宫黝用其气言之,则孟施舍量敌虑胜为守约;
曾子自反言之,则孟施舍量敌适足以为守气,曾子自反乃真守约也。
言孟施舍守约,所以抑北宫黝,欲其尚曾子所谓勇,故略子夏。
曾子之勇,孟子之不动心,一也。
孟子曾子之勇,所以自明;
言北宫黝之勇,所以明孟贲
言孟施舍之勇,所以明告子
不惑故能定,不动故能应。
不得于言,勿以不动求于心,则告子以心本于言矣;
不得于心,勿以不蹶求于气,则告子以气本于心矣。
气之不蹶本于心,此固是也。
然而心之所本,告子之见既已误矣,气之所本何所恃哉?
言屈则心动,心动则气蹶。
告子之言幸而胜天下之辨则可矣,天下之辨有能胜之者,则告子之心其能不动乎?
告子之言,所谓不必有德者也,夫谁不可胜哉?
有德则言本于心矣。
不得于心,勿求于言与气,然后其说具矣。
言与气之所本者心也,心之所本者道也。
欲其防气壹也,则曰「志至焉,气次焉」;
欲其防志壹也,则曰「持其志,无暴其气」。
存适不通谓之志壹,趋蹶则气之动也;
流行不通谓之气壹,迷误则志之动也。
虚一而静,心之道也,任志率气,以应天下之变。
壹之患,非特其气趋蹶也,反动其心,则中之所主丧矣。
言生于心,而告子曰「不得于言,勿求于心」,此其所以不知言
气「集义所生」,而告子曰「义外也,非内也」,此其所以不善养气。
孟子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岂有他哉!
以言生于心,以义在内而已。
复为精气,则合天地之德;
散为和气,则赞天地之化。
去知与故,循天之理,以直养而无害者也。
至大配道,至刚配义,无是馁也。
无是义,道为配。
君子之气复于仁,生于义,空于道。
有除害之心,则怒气之所生;
有兴利之心,则和气之所生。
兴利除害之心忘,则仁守其气矣。
「集义所生」,此孟子之养气也;
「义袭而取之」,告子之养气也。
慊者,自反而足者也。
告子外义,徒行其气而已。
能无馁乎中心之所畏,言与义卫其外焉,此其所恃以不动者也。
其言不本于德,其义不根于性,欲使其心不动,亦已难矣(《演山集》卷五三。)
此则原缺字甚多,据清抄本补。
答人简(二三)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山谷简尺》卷下
李十六至于从辟如此,亦可念。
颍昌相见,贫甚也,又不脱罪籍,则十五口衣食实无所出。
子先二子可学,亦欲及时,令不失学耳。
庭坚顿首。
说剑814年 中唐 · 元稹
 押词韵第十二部 创作地点:湖北省荆州市
引用典故:人情挂剑 一旦为龙 干将 荆卿歌 卷地图 武王击纣 相如缶
吾友有宝剑,密之如密友。
我实胶漆交中堂共杯酒。
酒酣肝胆露,恨不眼前剖。
高唱荆卿荆卿:《史记·刺客列传》:“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乱击相如相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秦王饮酒酣,曰:‘寡人窃闻赵王好音,请奏瑟。’赵王鼓瑟,秦御史前书曰:‘某年月日,秦王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蔺相如前曰:‘赵王窃闻秦王善为秦声,请奉盆缶秦王,以相娱乐。’……秦王不怿,为一击缶。相如顾召赵御史书曰:‘某年月日,秦王赵王击缶。’”)
更击复更唱,更酌(一作舞)亦更寿(酌:原作“舞”,据蜀本、卢本、杨本、全诗改。)
白虹坐上飞(白虹:宝剑名。晋崔豹《古今注·舆服》:“吴大帝有……宝剑六:一曰白虹,二曰紫电,三曰辟邪,四曰流星,五曰青冥,六曰百里。”),青蛇匣中吼(青蛇:古宝剑名。白居易汉高皇帝亲斩白蛇赋》:“彼戮鲸鲵与截犀兕,未若我提青蛇而斩白蛇。”此泛指宝剑。)
我闻音响异,疑是干将(一作斗)。(干将汉赵晔《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卷四):“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耶。莫耶,干将之妻也。”)
为君再拜言,神物可见不。
君言我所重,我自为君取。
迎箧已焚香,近鞘先泽手。
徐抽寸寸刃,渐屈弯弯肘。
杀杀霜在锋(杀杀:刀剑寒光四射貌。),团团月临纽(纽:剑柄上用以悬系饰物之襻纽。)
逡巡潜虬跃(潜虬:潜伏深处之龙。虬,参卷2《阳城驿》注。)郁律惊左右(郁律:屈曲夭矫貌。)
霆电满室光,蛟龙绕身(一作逐奋)(绕身:原作“逐奋”,据蜀本、卢本、杨本、全诗改。)
我为捧之泣(“我为“句:董本、马本、类苑、胡本作“何人为铸之”。),此剑别来久(一作何人为铸之,干将别来久)
铸时菫(一作近)堇山:在今浙江省绍兴市境内。宋施苏等《会稽志·山·府城·会稽县》(卷九):“赤堇山,在县东三十里。旧经云:‘欧冶子越王铸剑之所。’《越绝》云:‘赤堇之山破而出锡,若耶之溪涸而出铜。’”)破,藏在松桂朽。
幽匣(一作质)狱底(一作中)(“幽匣”句:《晋书·张华传》载:张华见斗牛之间有紫气,问于雷焕雷焕告之以宝剑之精上彻于天,后张华果于丰城狱中掘得双剑,一曰龙泉,一曰太阿。匣,原作“质”,据蜀本、卢本、杨本、全诗改;中,卢杨本、全诗作“底”,蜀作“边”。),神人水心(“神人”句:南朝梁吴均《续齐谐记·曲水》:“秦昭王三月上巳置酒河曲,见金人自河而出奉水心剑,曰:‘令君制有西夏。’及秦霸诸侯,乃因此处立为曲水。”水心,双关,既明谓水中央,又暗喻宝剑。)
本是稽泥(一作泥稽)(“本是”句:张华雷焕所取剑,以稽山之泥淬之。是,蜀本、卢本、文粹作“用”,似是。淬,见卷1《箭镞》注。),果非雷焕(“果非”句:《晋书·张华传》载,丰城雷焕龙泉、太阿二剑,以其一与张华。后被诛,剑遂失所在。雷焕死,其子持剑行之延平津,剑忽跃出坠水中。使人入水取之,但见两龙蟠萦,波浪惊沸。,原作“涣”,据蜀本、卢本、全诗及《晋书》改。)
我欲评剑功,愿君良听受。
剑可剸犀兕(剸:割,截断。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一四引《通俗文》:“截断曰剸。”犀兕:犀牛与兕之并称。犀牛,哺乳类动物,形略似牛,吻上多有一角,皮厚而韧,产于热带森林。兕,古代犀牛类动物,一说即雄犀牛,皮厚,可以制甲。),剑可切琼玖(琼玖:琼与玖,此泛指玉石。《诗·卫风·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玖。”毛传:“琼、玖,玉名。”)
剑决天外云,剑冲日中斗。
剑隳妖蛇腹,剑拂佞臣首。
太古初断鳌(“太古”句:《淮南子·览冥训》:“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于是女娲氏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东汉高诱注:“鳌,大龟。天废顿以鳌足柱之。”太古,上古,远古。)武王亲击(“武王”句:牧野之战,纣王战败自焚,武王纣王死所,以剑击之,断其首,悬大白之旗。事详《史记·周本纪》。)
燕丹卷地图(“燕丹”句:燕太子丹使荆轲藏短剑于督亢地图之中以献秦王,欲借机行刺。事详《史记·刺客列传》。)陈平绾花绶(“陈平”句:《史记·陈丞相世家》载,陈平项羽,以功受官赐金。项羽因部下战败,怒欲杀将,陈平惧及祸,“乃封其金与印,使使归项王,而平身间行杖剑亡。”花绶,织有花彩用于系官印之丝带,绾绶即辞官言归。)
曾被桂树枝,寒光射林薮(一作莽)。(“曾被”二句:《史记·吴太伯世家》:“季札之初使,北过徐君。徐君好季札剑,口弗敢言。季札心知之,为使上国,未献。还至,徐君已死,于是乃解其宝剑,系之徐君冢树而去。从者曰:‘徐君已死,尚谁予乎?’季子曰:‘不然。始,吾心已许之,岂以死倍吾心哉!’”薮:卢本、文粹、钱校作“莽”,卢校“‘莽’有某音,自叶。”)
曾经铸农器利用剪稂莠(“曾经”二句:《孔子家语·致思》:“销剑戟以为农器,放牛马于原薮,室家无离旷之思,千岁无战斗之患。”《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迁宫中。”后因用作销兵偃武之典。稂莠:泛指对禾苗有害之杂草。)
神物终变化,复为龙牝牡(牝牡:鸟兽之雌性与雄性。《荀子·非相》:“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
晋末武库烧,脱然排户牖(“晋末”二句:南朝宋刘定叔《异苑》载,晋惠帝元康五年武库火灾,烧汉高祖斩白蛇剑、孔子履王莽头等三物。皆见此剑穿屋飞去,莫知所终。)
为欲埽群胡,散作弥天帚。
自兹失所往(往:卢本作“在”。),豪英共为诟(诟:音苟。《玉篇·言部》:“诟,耻辱也。”)
今复谁人铸,挺然千载后。
既非古风胡(一作壶)。(风胡亦称风壶春秋楚人,精于铸剑、识剑。汉袁康《越绝书·外传记宝剑》(卷十一):楚昭王风胡子求宝剑,“风胡子奏之楚王楚王见此三剑之精神,大悦风胡子……风胡子对曰:‘一曰龙渊,二曰泰阿,三曰工布。”),无乃近鸦九(鸦九:亦作鸦九,姓张,唐人,善铸剑。白居易《鸦九剑》:“欧冶子死千年后,精灵暗授张鸦九。鸦九铸剑吴山中,天与日时神借功。”)
自我与君游,平生益自负。
况擎宝剑出,重以雄心扣。
此剑何太奇,此心何太厚。
劝君慎所用(一作宝)。(用:原作“宝”,据卢本、全诗、文粹、钱校改),所用无或苟。
潜将辟魑魅,勿但防(一作惊)妾妇(防:原作“惊”,据蜀本、卢本、杨本、全诗作改。)
留斩泓下蛟(“留斩”句:佽飞,亦作佽非春秋楚国勇士。《淮南子·道应》:“荆有佽非,得宝剑于干队,还反渡江,至于中流。阳侯之波,两蛟夹绕其船。佽非谓枻船者曰:‘尝有如此而得活者乎?’对曰:‘未尝见也。’于是佽非瞋目,勃然攘臂拔剑曰:‘武士可以仁义之礼说也,不可劫而夺也。此江中之腐肉朽骨,弃剑而已,予有奚爱焉!’赴江刺蛟,遂断其头。船中人尽活,风波毕除。荆爵为执圭。”),莫试街中狗。
(一作古)今困泥滓,我亦坌尘垢。
俗耳惊大言,逢人少开口。
刘定速具体量弓箭手蕃部赈济事以闻御批熙宁七年十一月乙未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八
刘定昨驰往泾州体量弓箭手、蕃部当赈济否,至今多日,深虑过时,或致逃徙、饿殍,宜速具以闻。
刘定马瑊召商人及市易司于熙河二州入中粮草诏熙宁九年二月乙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六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三
永兴路提点刑狱刘定、提举常平等事马瑊,除本路经费钱外,并辇置近边州军,召商人及市易司于熙、河二州入中粮草。
凡劄下刘定事令王中正处置诏熙宁十年七月丁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七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三
凡劄下刘定事,并令中正处置,庶军事有所总一,人情不至矛盾。
军中但拊循士卒,修利械器,蒐简病弱不任战者,以厚赏募人为间,并分将官守要害,无令贼徒奔轶。
秋熟,师徒在野,宜检视医药、饮食,全养士气,以须中正之至。
刘定相度事势招降廖恩御批熙宁十年七月壬子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七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三
已立赏购捕廖恩及遣募士讨除,可更降敕榜付刘定相度事势招降,庶一方生聚早遂安处。
刘定体量捉杀廖恩措置等事诏熙宁十年七月五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七六、《宋会要辑稿》兵一二之四(第七册第六九五四页)
廖恩群贼至今一百余日未见扑灭,令福建路体量安抚刘定体量转运、提刑司有措置乖方,即仰取勘以闻。
其应差募捉杀军兵,仰转运、提刑司频行犒设,并宿食医药,无令失所,务使忘劳。
仍出榜,如能捉杀到廖恩,授内殿崇班,赐钱一千贯,获以次投首,并约此支赏。
河北河东陕西路各选文武官一员提举义勇保甲元丰三年六月丙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九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宋会要辑稿》兵二之一七(第七册第六七八○页)
河北、河东陕西路各选文武官一员提举义勇、保甲
武臣提举义勇、保甲提点刑狱,文臣提点刑狱提举义勇、保甲
自今五路提点刑狱准此。
东上閤门使荣州刺史狄咨河北西路权判都水监都官员外郎刘定河北东路东上閤门副使王崇拯、权判刑部集贤校理黄廉河东路引进副使张山甫永兴等路权判兵部太常博士李深秦凤路提点河北西路刑狱杜常、提点永兴军等路刑狱叶康直,并就领其事。
鞫保甲事限十日结绝御批元丰七年二月乙酉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一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三、《宋会要辑稿》兵二之二九(第七册第六七八六页)
刘定言,澶、魏保甲初无凶恶迹状,乃是素怀不忠、异议之人,张大扇摇,破坏保甲成法,以至上达朝廷,为之动心,差官穷治其事,骇闻四方。
可下刘定密切具析元初张皇官司以闻,无得避忌不尽。
仍下李宜之、王子渊见鞫保甲事,限十日结绝,杖以下勿禁。